欢迎光临E2E人才先锋,昆山地区最细化的人才网
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
2016-04-07

【案例】  

    小张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000元,待试用期满转正后,正式工资15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小张在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后,公司以小张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其劳动合同,小张认为公司给其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仲裁机构以职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由,裁决公司补发小张试用期工资差额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

【夏燕峰律师分析】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职工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补偿金。因此在本案例中,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小张的请求,并给加发了25%的经济补偿金。

【法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十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十一、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补偿金。


热门资讯
廉价劳动力还能支撑传统制造业多久
到越南去,到非洲去!面对越来越高的人力成本,制造商们开始了又一轮的迁徙。过去,劳...
关于举办2016年常熟知名企业特色系列招聘会
关于举办2016年常熟知名企业特色系列招聘会 ——化工新材料、医药专场的邀请函 各用人...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毕业生校园招聘会
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企业用工需求,我司联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
工作、职业和事业的区别
导语:有时冲突是职场进步的推进器,有时冲突也是关系恶化的导火线。冲突不可避免,如...
就业指导与面试技巧
就业指导-面试技巧.ppt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协议签约
10 月 11 日,南京大学昆山创新研究院 “ 院士工作站 ” 、 “ 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 ”...